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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部分岗位干部任用选聘工作方案
供稿者:      (2021-12-31)        阅读:

 

 

按照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金陵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二级学院(部)党组织研究决定干部任用的程序和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艺术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就艺术学院部分岗位干部任用选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在选聘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艺术学院党委

三、选聘岗位

工业设计系主任1名

四、选聘范围

在艺术学院范围内在职在岗教职工中选聘

五、选聘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学校事业发展甘于奉献,做出实绩。

3、具有民主作风和凝聚能力、恪守职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六、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选聘方式

采用自荐或推荐和考察的方式选聘,具备资格及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

(二)选聘程序

1、报名。学院内凡具备任职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请于即日起至元月6日下午16:30前将纸质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报6305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学院党委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公布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

3.进行定向民主调研。学院党委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范围为学院党政责任人,科级干部(含内设部门业务负责人)以及系和系一级教研室、实验室。后召开学院全体教工会议进行会议推荐。

4.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预告。

5.组织考察。考察对象在所在部门进行公开述职,与会人员进行民主评测。民主测评后,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

6.公示、审批及聘任。艺术学院党委委员会、党政联席会根据考察情况、部门意见及其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评判,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

                                                                  艺术学院党委(盖章)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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