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要求,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需将新生录取档案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按照要求,招就处已将新生录取电子档案(含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另有截止到8月27日部分新生档案(含统招、专转本新生前段学籍档案,详见附件1)已由各生源地学校寄至学校招办。请各学院派相关老师将上述两部分新生档案统一领回并及时核对存档,不得疏漏,如有新生录取档案缺失,请于2018年10月31日前与招办潘丽红老师联系(6946)。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