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8—2019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标准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金院字[2016]46号)文件要求评选。
(一)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联系群众的班委会;
3.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4.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学风;
5.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及文艺体育竞赛;
6.评优学年班级同学无违纪情况;
7.评优学年班级无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5%;
(3)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评优学年无任何纪律处分。
2.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
(3)评优学年担任班级、团支部、学院、学校学生干部;
(4)任职期间工作认真、尽职尽责,能及时了解同学所需,并热情为同学服务,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评优学年无任何纪律处分。
二、工作要求
本次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具体工作如下:
(一) 网上申报。(10月14日-10月17日)
(1)先进个人申报需填写附件1/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同时班级还需提供附件3汇总表,于10月17日之前将材料发送到邮箱654291264@qq.com。
(2)先进班级申报,填写附件4《先进班级登记表》,并提交班级获奖附件材料,于10月17日之前将材料发送到邮箱654291264@qq.com。
(二)学院推荐。(10月18日-10月23日)
学院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学工处。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