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扎实推进学风建设,帮助新生营造勤学、爱学、会学的学习氛围,现将2019级新生晚自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晚自习时间
第6周至第16周(10月8日开始),每周一至周四晚18:30—20:30
二、晚自习地点
即日起各学院按照教务处相关规定,申请固定的晚自习教室,请于9月24日前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新生晚自习教室安排表》(见附件1)电子稿发至xsc@jit.edu.cn,汇总后的表格将于9月27日前发至新生辅导员校内邮箱,以便检查。
三、晚自习督查工作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成立新生晚自习检查小组,每天自查一次,并填写《学院晚自习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由学院留存,并及时将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布,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批评教育。
各学院开展晚自习自查工作,不仅要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晚自习的学习时间作出要求,还要指导学生进行高效学习。2019级新生辅导员助理需参与此项工作。
(二)学院互查
学院互查工作每周进行一次(第7周开始),并填写《学院晚自习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检查后的第二周周一前将《学院晚自习互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后交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学院互查安排见《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晚自习学院互查安排表》(附件4)。
(三)全校统一检查
1.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学院辅导员定期抽查晚自习。
2.由学生工作处指导学生会学风监督岗每周检查晚自习。
(四)晚自习检查情况结果公布
学生工作处定期将晚自习检查结果在学工信息通报中进行公布,作为学生工作考核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新生晚自习要求:
1.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
2.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3.保持教室、走廊安静。爱护公物,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同学主动关灯。
4.各班级学习委员做好晚自习考勤工作。
5.晚自习请假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批后,将假条交由学习委员以备检查。
(二)学院组织晚自习工作要求:
1.一年级的学生在规定的教室进行晚自习,由新生辅导员助理进行点名考核,并为新生提供学习指导。二、三年级的学生,可到教室、图书馆或阅览室晚自习。
2.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新生辅导员助理应定期深入班级检查学生晚自习情况,每周查看晚自习考勤记录,及时掌握学生缺勤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及时与缺勤学生谈话,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3.各学院利用晚自习时间安排讲座、学术报告等活动(社团、文体活动不可占用晚自习时间),需提前告知学工处联系人;晚自习期间如发生紧急事件,值班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与值班干部联系,同时向本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及时汇报情况。
4.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学的要求和管理,任课教师要帮助学生拓展课程学习内容,提供所学课程的参考书目和反映本学科最前沿研究水平的书报杂志,布置一定的作业。
联系人:王兰芬 联系电话:7214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