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课程负责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审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共确定“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32项(见附件1),相关要求如下。
一、建设要求
(一)试点改革课程需严格按照《金陵科技学院“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建设标准》(金院教字【2018】8号文)(附件2)、“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教学实施要求(附件3)开展教学改革活动,基于“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要求准备知识点化的在线教学资源,完善网站学习社区(课后作业、小组讨论及在线答疑区),采用课外在线学习与课堂讨论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考核评分结构由授课负责人确定,其中过程性评价的比例不低于40%。
(二)获批试点的项目课程负责人必须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完成相应在线平台上教学资源的进一步补充、完善工作,在课程授课正式开始后根据申报书中教学安排定期发布课程学习资源和学习任务等。
(三)获批试点的课程在整体授课结束后需根据教务处的相关要求提交“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包含线上课程资源统计情况、知识点翻转的具体实践情况、特色与成效、实施效果对比分析、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四)获批的试点课程原则上其授课地点应安排于课程所在学院的智慧教室。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实施过程中,授课负责人至少保留5张线下实体课堂面授时图片(在学期结束后的总结报告中需要使用)。同时,如有条件,可通过智慧教室中相关设备,录制至少一节课(40分钟以上)的完整课程实录视频。
二、支持政策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支持。若试点课程只有1名主讲教师,则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以在原工作量核算标准上提高课程总学时的1/4计算;若课程团队有2名主讲教师,该课程团队教学工作量以在原工作量核算标准上提高课程总学时的1/3计算;3人及3人以上,则课程团队的教学工作量以在原工作量核算标准上提高课程总学时的1/2计算。该计算办法仅限本次改革试点。
(二)在实际教学改革中取得较好效果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学校将在今后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相关评比中给予政策倾斜。
相关事宜请联系教务处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科顾老师,电话:8805、6279。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一览表
2.《金陵科技学院“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建设标准》(金院教字【2018】8号文)
3.金陵科技学院“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教学实施要求
教务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