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重要精神,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关于制(修)订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金院字〔2021〕58号)和《金陵科技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与管理办法》(金院字〔2019〕9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全面深化课程思政建设,落实劳动教育、美育教育要求,优化提升“五育并举”培养体系,深入推进产教协同育人,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全面修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课程思政建设为抓手,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环节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或元素,实现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有机融合,让所有教师、所有课程都承担好育人责任,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2.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才培养新要求,按照OBE理念和国家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与专业认证要求,以学生为中心,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五育并举”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修订范围
1.本轮修订以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为蓝本,包括统招、单招、“3+4”、“5+2”、“3+2”等各类招生类型专业。
2.学院应提交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应专业所有课程教学大纲。
3.各本科专业的通识课程大纲请课程所在的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体育部等所提供。
4.跨学院开设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请课程归属学院提供。
三、修订要求
1.大纲格式和内容要力求规范,语言文字简明扼要,名词术语恰当准确。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等应当规范使用。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1。
2.教学大纲要对标《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学分数和学时数等课程信息必须与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中的课程信息保持一致。同一课程不同学时,教学大纲有明显差异的,以及不同专业开设有同名的课程,因教学要求、学分设置和课时量不同的,都应分别编制。一个课程编号,对应一份教学大纲。
3.教学大纲中指定的教材及参考书,对“马工程教材”覆盖课程必须选择对应教材;其他课程原则上选近五年内出版的规划教材、优秀教材。
4.教学大纲要体现产出导向、思政育人的理念。贯彻OBE教育理念,紧扣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明确课程对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寻找契合课程特点的思政融入元素,明确课程思政目标,并确定课程思政融入点,确保课程育人目标达成。
5.教学大纲修订要将职(行)业标准、岗位规范要求融入课程体系,根据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构建知识教育体系,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教学内容,突出课程内容与职(行)业标准紧密对接,突出课程内容的时代性与前沿性;大力推动项目式、案例式等任务驱动的教学方法改革,优化设计整合课程内容,突出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衔接;挖掘各类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积极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理念和内容。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1.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各部门分管教学领导要全面负责落实本部门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各系(教研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要严格监督教学大纲修订进程及质量,课程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大纲的修订,全面确保修订任务落实到位。
2.电子文档要求:总文件夹以“院(部)名称-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命名,专业课程按照专业分类以“专业名称-教学大纲”命名,通识课程以“《课程名称》-教学大纲”命名。
3.学院(部)在各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完成后,由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审议,鼓励邀请校外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审核,审核完成后学院(部)填写课程教学大纲审定报告(附件2)。2022年4月6日前,学院(部)将审核通过后的教学大纲电子稿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jit.edu.cn),纸质稿留存院(部);教学大纲审定报告一式1份(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8室)。
联系人:董赟;联系电话:8808,2644
附件1:金陵科技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2:金陵科技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审定报告
教 务 处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