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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供稿者:      (2020-03-16)        阅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高等教育系统论述为指引,依据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 深刻理解和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聚焦专业类国家标准与专业认证标准,注重以OBE教育理念指导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新型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专业基础扎实、职业素养好、实践应用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特点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坚持“需求导向,能力为本、知行合一、重在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深化“双十型”应用型本科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打造“工程化特色”、“南京化特色”、“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形成体现“德育为先、能力为本、合作培养、开放创新”特点的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融通思政教育、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思政课的作用不可替代。加强思政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奠定科学的思想基础。要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统领,通过强化通识教育,丰富课程内涵、优化教学设计、改进课堂管理等方式,实现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互补,价值观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有机融合。将专业课程的教育性提升到思政教育的高度,推动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互融互通,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高尚道德情操、扎实知识基础、深厚人文素养,有家国情怀、有国际视野、有担当的应用型人才。

(二)把握国家标准,优化设计课程体系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专业认证标准,主动适应“互联网+”、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专业(学科)建设转型调整要求,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科学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优化设计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持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程度和结果满意度。

(三)对接行业标准,体现能力为本

各专业要按照需求导向(社会需求、市场需求和人的自身发展需求)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建立结构科学、目的明确、体现能力为本,课内课外一体化的课程教学体系。在对产业、行业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其发展要求,确定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实现人才培养方案、质量标准与职业岗位能力(职业资格)要求和职业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

深入推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逐步建立多层次、立体化、多学科支撑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挖掘和充实新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将创新能力和创业素质培养融入到专业理论教学和实习、实践等各教学环节,并以此带动课程内容和课堂教学方法的变革。

(四)突出分类培养,鼓励个性发展

继续深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立交桥建设工作,根据学生生源情况、知识储备及认知特点等,进一步修订对口单招、“3+2”、“3+4”、“5+2”等项目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与统招生源的人才培养方案应有所区别,同时增强教学计划的弹性,给予学生更大的自主学习空间与选择权。积极开设各类与自身专业特色发展相吻合的和学生全面发展相适应的个性化课程,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五)淘汰“水课”,打造“金课”

课程设置需体现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就业优势,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扩大课程的可选择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淘汰一些内容陈旧、轻松易过的“水课”,给学生合理“增负”,打造有深度、有难度、有挑战度的“金课”,让学生把更多的时间花在读书上,实现更加有效的学习。

三、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范围

(一)新增设专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通知,我校涉及新增专业的学院,应根据相关要求请认真制订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新增2020年招生专业:2019年未有招生而2020年有招生的专业(含“专转本”专业),应根据要求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非新增专业:学校现有所有专业,须根据实际情况在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完善。

四、具体要求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印发<金陵科技学院关于制(修)订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金院字[2019]81号)文件精神,并全面贯彻落实。

(一)新增设专业与新增2020年招生专业

新增设专业与新增2020年招生专业,相关学院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交由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各专业须填写《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表》(附件2)。

(二)非新增专业

非新增专业的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不作大的调整,如确实需调整的专业可以在19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专业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交由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并填写《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表》。(附件2)

(三)准备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

根据校党委常委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题会议要求,准备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必须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及要求,基于产出导向教育理念(Outcome-based Education,简称OBE),明确培养目标,细化毕业要求,确定专业课程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调整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四)专业总学分和各学期学分分配

1.四年制工学、农学类专业不得超过180学分,其中包括综合素质课外培养10学分。经管、人文、艺术类专业不得超过175学分,其中包括综合素质课外培养10学分。五年制专业(如建筑学专业)毕业最低学分200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05学分,其中包括综合素质课外培养10学分。

2.四年制所有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70学分(含综合素质课外培养10学分)。

3.专转本(含“3+2”、“5+2”)工学、农学类专业不得超过90学分,其中包括综合素质课外培养5学分。经管、人文、艺术类专业不得超过85学分,其中包括综合素质课外培养5学分。

4.所有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需均衡合理地分配各学期专业学分,每学期不得超过30学分,每周不得超过30学时

(五)课程库新增与修订

所有专业涉及课程增设、调整问题,增设原则见《关于修订课程编码规则的说明》(附件3)。各专业同时需提供新增设课程的英文名称。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对课程库的完善与更新工作,以满足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要求;所有涉及更改编码的课程,应及时在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同步进行修订。

五、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进度安排及材料上报要求

工作截止时间

工作安排及需上报材料

2020年4月21日前

1.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表(附件4)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人才培养方案文字说明(附件1-1-1、附表1、附表2、附件1-1-2、附件1-1-3)

3.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表(附件2)(修订专业须填写)

说明:以上所有材料须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电子稿,打印材料待学校开学返校后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2020年5月15日前

教务处反馈初审意见

2020年5月22日前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审核反馈意见提交人才培养方案最终定稿

2020年6月2日前

完成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信息的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2020年6月9日前

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中需修订的相关专业信息录入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5)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根本,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以上所有材料,需经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专业所在学院统一上报至教务处教研科(江宁校区行政楼108室)。电子文档发送至jyk@jit.edu.cn。

为保障全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上述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进度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阶段工作能够在要求的时间内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联系人:王小云,沈婷婷

联系电话:6569,7320

附件:

1.《关于印发<金陵科技学院关于制(修)订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金院字[2019]81号)

1-1人才培养方案格式

1-1-1人才培养方案文字格式

附表1课程设置与进度表

附表2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

1-1-2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矩阵图

1-1-3毕业要求与课程对应关系矩阵图

1-2通识课程(必修)课菜单

2.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表

3.关于修订课程编码规则的说明

4.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表

5.学院用户修改教学计划中专业信息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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